地下保單 兩大風險 要當心

  境外保單比台灣保單便宜很多,吸引了愈來愈多台灣人購買。壽險業者提醒,購買境外保單有兩大風險,第一是外國保險公司清償能力的問題,第二是匯率風險,購買前必須要三思。


 


  一些外國保險公司來台灣搶生意,但卻又不在台灣設立分公司,這讓主管機關很感冒。主管機關三令五申,要求國人最好不要購買不合法的地下保單,但似乎沒有用。

  壽險業市場人士表示,不可否認,境外保單比台灣壽險保單便宜得多,以利率來講,美國保險業者計算保費所用的預定利率,約在4.5到5.5%之間,相對於國內壽險業之保單利率水準2到2.5%高得多,在死亡率與費用假設相同下,單是利率因素就可使終身保單費率便宜50%以上。

  以死亡率來講,目前台灣壽險公司的死差益相當驚人,但這部分並未回饋給保戶。以費率來講,目前已經實施費率自由化,壽險公司可以依據自己的成本來計算費率,但目前壽險公司所收的費用率仍然不低。

  有些境外保單業者為了服務華人,保單已經採用中英對照,不再像過去全都是英文。此外,還有這些外國保險公司還設有華人客服人員,保戶不必擔心英文不好的問題。原本台灣保戶會擔心,萬一保費繳了之後,代理人落跑,不是沒有保障?為了防範道德風險,現在的做法是:保戶直接到銀行匯保費到國外的保險公司,不需要經過代理人。

  境外保單多了這些親近華人客戶的措施,難免令人心動。不過,壽險業者提醒:境外保單的保險公司,不受台灣法令規範,因此,台灣法律也不保障保戶。保戶購買境外保單,必須自求多福,調查清楚這家境外保單背後的保險公司,財務狀況到底穩不穩健?清償能力有沒有問題?以免花了大筆鈔票後,保險公司卻倒閉。 



來源:經濟日報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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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.06.28  中國時報
財政部:境外保單要課遺產稅


   財政部賦稅署二十八日公佈,境外保單(俗稱地下保單)不適用遺產稅及贈與稅中人壽保險理賠金額免課遺產稅的規定,也就是說境外保單的保額要被課遺產稅。 販售境外保單是屬不合法行為,所以金管會已經裁罰許多經紀人、業務員,及保險公司,但是境外保單保費便宜、保額高,因此遏止不了保戶投保境外保單,但是今年開始,這些境外保單的理賠金額將會被課遺產稅,財政部賦稅署主任秘書何瑞芳表示,被保險人如果生前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國外公司所發的人壽保險,保險受益人要被課遺產稅。 根據遺產稅第16條規定,約定被繼承人死亡時,給付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,不計入遺產稅之中,也就是說,人壽保險的理賠金額,可以不用繳遺產稅,但是,何瑞芳指出,只要未經金管會核准國外壽險公司所發行的保單將不適用這項規定。 何瑞芳表示,以往國稅局沒有發現某些高額的保單是境外保單,以為是本國公司所發行的保單,所以都列入壽險理賠不課遺產稅規定之中,但是從今年開始,國稅局會特別針對高額保單做調查,如果是境外保單的未確定案,也就是尚未給付的境外保單,如果被保險人死亡的話,將來保額都會計入遺產中一併課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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